声明人:原书香
由于对法理解不深,在女儿受邪恶迫害时,我曾说过“不修炼”以及对师父不敬的话,特此声明全部作废。我要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6/1305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