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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永鑫 006年5月27日 99年“7.22”,我去了省委上访,结果被中共恶警抓了,送到所居住管辖的派出所。当时我由于学法不深,加上着急回家,签了“不再炼功”。现在通过学法炼功,认识到在任何环境、任何条件下,都应该坚定的维护大法,不能做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。我在这里严正声明:99年“7.22”所写的一切作废。最后越应该精進,必须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对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期望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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