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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毛淑华 上次我单位领导去我家要我写所谓的“说明书”。当时由于一时悟偏,又有怕心,认为不是发自内心写的就行,就在“说明书”上签了字。事后反复学法和师父的经文,知道这是大法弟子绝不能做的事情,万分后悔,马上写了严正声明。但由于条件变化未能发表出去。今天我再次严正声明此说明书作废。今后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8/2108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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