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丽华 我在2000年的时候,由于学法不深,怕心太重,没有做好。派出所民警让我配合它完成任务,拿了一些破坏大法的资料,上头有一些条条,民警让我按上边的条条写,我没写,他说我替你写,他写完了让我按了手印。我配合它是不对的,我严正声明我按的手印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2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