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万福
我是1999年7月20日前得法炼功的,打压时,把我们炼功用的录音机没收了,书也给抄走了,并且强迫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声明:以上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照大法的要求,走好今后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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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7/1306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