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瑞莲
我通过看了师父的经文《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》,认识到以前在派出所、拘留所照像、签字等是符合了旧势力的安排。在此我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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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7/1306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