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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少贤 我们到北京信访办上访回来后,在公安机关和单位的威逼下,写了“保证”的文字。当时悟性太低,现在后悔万分。于2000年元月又写了一份“610”办公室下发的“五不准”的签名。现在声明本人在修炼过程中,曾经做过的说过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统统一律作废。以后要严格按正法弟子的标准要求自己,在任何邪恶的考验中过好关,把握好自己,对自己的生命永远负责。在揭露邪恶讲清真相中,努力做好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快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8/2108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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