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淑贤
在单位逼迫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都作废。以后不受其干扰,并时刻按真正修炼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修炼人该做的一切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7/1306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