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晓艳
由于我以前学法不深,对师、对法不够坚信。在迫害初期,曾说过有损于大法的话。现在我在此严正声明:自己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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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8/1307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