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建强
2006年4月23日在婚宴上我说了不该说的话。现声明我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8/1307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