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光莲
在压力迫害下所说、所写的对大法不敬的一切言语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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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8/1307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