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明琴
2005年2月7日,我在邪恶洗脑班被非法迫害时,我曾代替我丈夫签过名(邪恶搞的所谓“监护人”)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全盘否定邪恶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9/1307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