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泽宁
2004年底,我被“国安”局非法抓捕,资料点被破坏。由于怕心,我把责任推给了同修,干了出卖神佛的大错事。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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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9/1307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