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继龙
2001年,我被乡派出所和乡里恶人非法劫持到派出所,强迫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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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9/1307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