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一川
我去派出所给女儿办身份证时,被恶警伪善面目所迷惑,在不清醒的状态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1/1309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