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芦合义
以前烧毁过讲法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在今后修炼中要弥补和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多学法,学好法,讲真相,救度迷中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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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1/1309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