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明振
2002年,在邪恶迫害下,被迫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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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1/1309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