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巧霞
2004年10月12日,我被非法绑架到洗脑班时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1/1309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