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院兴
以前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1/1309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