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明珍
我曾经做过对不起师父的事,毁过师父讲法磁带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学法,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报答师父的救度之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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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2/1310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