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敬雯
我是2004下半年得法的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做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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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2/1310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