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宝增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、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珍惜难得的机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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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2/1310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