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邓朝波
2004年我被非法判刑2年,在邪恶的迫害下,因有执著,被邪恶钻了空子,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。严正声明:过去所说、所写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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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3/131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