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戴淑琴
99年7.20期间,我在单位上班,单位领导让我写“保证书”、不让炼功,我写了。现在我认识到我的言行不符合大法,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了。现在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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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3/131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