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芹
2004年3月,邪恶派出所把我非法抓去劳动教养院,我邪悟了,出卖了大法弟子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听师父的话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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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3/131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