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秀萍
在学法不深、主意识不强的情况下,我曾在派出所签了字、按了手印,认可了邪恶的迫害。严正声明:所有在派出所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决心走好自己修炼道路上的每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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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3/131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