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秀云
在邪恶的迫害下,自己在邪恶的“保证书”上签过“不炼功”的字。在此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心不动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3/131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