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宗杰
我在监管大队所写的“声明”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3/1311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