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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周洪珍 我是1996年得法的,被邪恶和旧势力钻了空子,被非法抓到派出所。因为有怕心,顺从了恶警的要求,按了手印,签了名字。严正声明:我在派出所、拘留所所说的话、所按的手印、所签的名字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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