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桂芳
我98年得法,得法后对人生有了新的认识,全身疾病不治而愈,家庭和睦了,学会了事事为别人考虑。严正声明:99年7.20以来,我和家人所有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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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4/1312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