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虹
由于怕心未去,我曾对公安局的恶人说过不符合大法的话、写过“保证书”之类的,现在全部声明作废。从今以后我一定紧跟师父坚修大法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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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4/1312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