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春莲
2006年4月26日,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按了手印,家人也替我签了字。郑重声明:我向邪恶按的手印及家人代签的字全部作废。信师信法,坚修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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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4/1312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