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敏
2006年5月中旬,当地派出所窜到我家,逼迫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向邪恶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4/1312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