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芳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4/1312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