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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黄秀英 因2005年11月30日路过某地,被人诬告我散发真相资料,将我送到派出所,后又将我监视居住,迫害我。06年5月所谓期限届满,晚上九点多恶警来家给我一张纸叫我签字,我签了字、盖了手印,等它走后我再看上面写了诽谤大法的话。我严正声明:我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,走正、走好师父给我安排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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