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定根
2006年4月20日后,派出所邪恶抄了我的家,从我的家中搜走了《法轮大法大圆满法》一本。邪恶把我带到派出所,强迫让我签了字和盖了大拇指印。特此声明以上一切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5/1312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