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柳艳花、王树勇
我们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严正声明:以前的行为作废。一定改正。要纯纯正正的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直至法正人间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5/1312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