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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董红

    九九年七.二二之后,在公安机关被非法24小时监视居住期间,我悟错过,又有怕心,写过保证书,但明白后及时修正了自己。邪恶势力为了达到让我放弃修炼、放弃进京上访的目的,又对我进行过非法拘留,强制洗脑,向家人勒索“保证金”,劳动教养等非法强制措施并非法扣押了我的身份证一年多。在教养院非法关押期间,我在那个封闭的环境里被强行“洗脑”,也是由于自己对法没有坚持正悟,还有放不下的执著,以及不能及时修正自己,消除思想中败坏了的观念,才导致了后来被那些邪恶的叛徒们的邪悟言论和谎言所欺骗、蒙蔽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、也绝对不能做的事,还上交了大法书籍、资料,犯下了大错,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。在师父的慈悲等待和同修们的帮助下,通过学法,从法理上澄清了认识,我又重新回到了慈悲伟大的师父身边!感谢师父给我这次机会!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能重新走上“以法为师”,助师正法的路。我再次严正声明,九九年七.二二之后我在强制、压力下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和违背大法的言行,“材料”及按的手印一律作废。在九九年十一月我家人在高压下为我交了5000元“保证金”,并在公安局统一复印的所谓什么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,我声明:强制收“保证金”是违法行为,公安局印的所谓什么“保证”作废;家人迫于压力在公安局印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的名作废;家人在其它场合替我说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

    是法轮大法给了我新的生命,是师父救度了我!感谢师父的看护和慈悲苦度!我向被我不正的言行所欺骗的同修和世人道歉!法轮大法是正法!还我师父清白!还法轮大法清白!我要“以法为师”,紧跟师父正法的进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2日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9/2111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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