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发贵、龚国翠、陈宗英
在邪恶迫害中,做了不应该做的事。在此声明: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6/1312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