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香
在被非法劳教关押期间所填写的表格及家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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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6/1312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