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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彩霞 曾三次被迫害,两次被洗脑,还交了许多大法书。第三次在发放真相资料时,被恶人举报,被非法判了三年劳教,在劳教所里说了“不炼功”的话。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做、所说的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定正念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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