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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碧云

    我2000年6月去了北京证实大法,回来后被公安非法拘留一个月,2001年4月29日又被派出所强行从家里带走,因自己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又再次被送拘留所,非法拘留近20天,回家后得知丈夫替自己写了“保证书”,在这之前,由于压力自己也曾写了“三不”等保证以及说了不该说的话、做了不该做的事(强迫下歪曲本意的所谓笔录,不是一问一答,自己没看就签了名),在此我特作严正声明:自己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全部作废!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客观上给大法造成了一定损失,在心灵深处自己真有说不出的悔恨和痛苦,是师父的慈悲挽救了我,给了我改错的机会,是功友们的帮助给了我面对错误的勇气,我要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,用行动弥补这段时间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不辜负师父对我们的慈悲苦度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9/2111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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