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芮成韩、刘波、孙洪卫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7/13127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