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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戴先明

    我于2001年4月份,在师父慈悲的加持下,让我以严重病业的方式,正念闯出劳教所,当半夜十点钟放我出来的时候,它们要我在几张纸上签字,一张是医生诊病的费用,一张是监狱里的饭钱,还有一张很小的纸,它们说是出狱的手续,也要签字。因我当时两眼非常模糊,看不清楚,几张纸就这样签了。2002年5~6月间,我从看守所被放出的时候,他们拿了一张表格式的东西,要我签字,我两眼昏昏,看不清,它们说:“这上面没你的事,快签字”,我就签了。后来听同修说,那上面有“不炼功”的意思。我在此严正声明:上面两处看守所出狱时所签的字,其中如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,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8/13159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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