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蔡俊葵 2001年12月的一天,“610”和派出所的警察到我家来追问发真相资料的情况,当时我谈了具体的情况,按照它们的要求签了名字、按了手印。经过长时间的学法,逐步的认识到这是一件非常错误的事情,违背了大法的要求,配合了邪恶,感到很内疚。在此严正声明以前说的、做的不符合大法和师父要求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4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