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建华
以前在恶警的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精進实修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特此声明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8/1315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