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彩荣
2006年5月18日去集市上发大法资料,被恶警非法绑架、关押时,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、按的手印,全部作废。今后将更加努力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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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8/1315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