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鲜云、李淑真
在被非法关押期间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8/1315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