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春霞
在邪恶迫害下,派出所恶警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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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8/1315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