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琴玉
99年在压力下,曾违心作的表态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努力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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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4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8/131593.html